座机0738-8280020

手机:18173819801

文章展示

2015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考法律术语汇总

时间:2020-10-14 作者:admin 阅读:

河南公务员考试中与法律相关的选词填空材料,常以法律专业术语的固定搭配为考查重点,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在平时应注意此类词语的积累。法律专业术语是专门用来表示法律领域特有的事物、现象的专业用语,具有规范、严谨的特点。以例题为据:

【例题】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_____。对此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_____;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复议  诉讼  裁决                                          B.复议  控告  判决

C.仲裁  复议  仲裁                                          D.仲裁  诉讼  复议

中公解析:本题答案为A。“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第一空中申请的对象为“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故不适用“仲裁”,排除C、D两项。“控告”一般针对的是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可以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第二空应选“诉讼”。第三空中,“判决”是法院作出的,对于国务院一般要用“裁决”。

\

中公教育专家建议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可以将此类词语进行专门记忆,对于考生来说,博闻强记最为重要。

 

相关推荐:考点大全|常识判断高分技巧|言语理解高分技巧|判断推理高分技巧|资料分析高分技巧|数量关系高分技巧

更多公考行测信息请关注:中公教育行测网

版权声明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原文地址。

申明:如本站文章或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您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

上一篇: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复习技巧

下一篇:2015社区工作者考试行测答题技巧:法律条文如何

返回
客服手机:1817381980124小时上门开锁!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