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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去备战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回答,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方法。但是有一点是我们大家都要去重视的,那就是对于往年试题的分析,从试题中知道考试考察什么、如何进行考察,找准命题规律,以使备考有的放矢。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常识判断部分无疑是每一位考生最为着急的专项,虽然20个题的占比不是特别的多,但是这20道题目也展示了常识在考试中的地位。一般而言,很部分考生认为常识判断考察对知识的掌握量并且常识多而且复杂。不可否认的是,常识的确需要考试有着一定量的知识积累,但却并非没有精准可言。现在,中公教育专家根据题目分析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常识考试中的法律知识,和各位考生共享。
例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物权法定原则 B.过错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情事变更原则
【中公解析】这道题目应该选择C选项,考试方式为单选题目,第一种为直接考察,直接问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或者不包括哪些。第二种为间接考察,考察考生对于基本原则的理解,题目设置一个案例问学生体现了什么原则。
例题:“强买强卖”行为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是( )。
A.平等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自愿原则
【中公解析】这道题目应该选择D选项。这些题目都是比较简单的。所以完全不要畏惧这些考点,接下来对于法律会考察的知识点做简单介绍。
在常规法律中以五大基本部门法为主,法理学、宪法学、刑法、行政法和民法;对于各部分中的基本概念进行理解和记忆,对于案例题要找准考试的点。法理学中的法的渊源,一定得在理解并准确掌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多做题。宪法中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央国家机关的职权,刑法中的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正当防卫,对于正当防卫的条件一定要理解,然后根据讲义中的内容勤加练习才能融会贯通,提高做题的正确率。行政法的行政处罚、复议机关确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和行政诉讼的被告确认。民法中的民事行为、善意取得制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中公教育祝大家备考顺利,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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